第七十四章 如何入罪
“按照律例,草民身为应天府百姓,三代贡商。
草民即可荫庇三名非自家奴婢的贱籍。
草民与妙月、绣风十分投契,愿契为义兄义妹。
因而二人本应不再是贱籍。
刘韦如今也非千户之长。
他迫害且杀害两位义妹的事,不该被律例所豁免。
还请大人明断,还两位义妹一个公道。
还李大人一个清白。”
风尺寄朗朗说来,条理分明。
应天府尹哪里听得进去,连连摆手:“行行行。
现在都是官字两个口,谁官大谁说了算。
我玩不过你们,谁我也玩不过。
你们说什么就什么,爱告谁就告谁。
告我也行。
可是,本官也想较真一次。
你非说妙月绣风都是刘韦所杀。
证据何在?如今妙月已经烧成灰。
你们说那不是妙月。
绣风的尸体也不知所踪,你们说刘韦干的。
来,说说看。
刘韦怎么杀了绣风,证据何在?”
“大人,草民有证据。”
风尺寄不紧不慢地说:“死去的所谓妙月,身上中的毒只到鼻腔和喉咙,腹中并没有毒药。
这一点,可以在老仵作的尸情记录上证明。”
“那又如何?”
应天府尹皱着眉问。
“说明,李大人那杯酒,并不是致命毒药。
如果是酒中有毒,妙月尸体的腹中必然有毒。
而妙月尸体腐臭长虫的速度,远远超过上元节当天死亡的尸体。
这一点,义庄守门人可以作证。
所以,死者绝非上元节当天死亡。
而妙月当天还在跟公子及李大人周旋。
死者怎会是她?”
风尺寄说。
“不是她?那是谁?为何会穿着妙月的衣服,在湖里被人打捞?世事如此凑巧?”
应天府尹问。
“自然不是。
刘韦多次逼迫妙月,甚至动用私刑。
妙月害怕,便设法找了一条死尸,又利用李大人的酒局,制造了翻船事件。
她借机泅水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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