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锋不是爸爸。
    但是跟着罗锋,的确有肉吃。
    中午,宝叔亲自下厨,用工地吃饭的大锅做了两大锅菜。
    一大锅辣烧羊排炖土豆,一大锅牛肉炖粉条。
    主食则是白花花的大馒头。
    大米很有多,但是周佳宁不让做,理由很医学。
    米里面含有大量糖分,吃完后容易让玩家困倦怠惰,再加上本身又是秋天,容易打盹,出了危险的时候,会让反应速度变慢。
    所以,在食物极为充足的时候,罗锋团队只吃肉和菜,基本不吃主食。
    不过,两道大餐实在太香了,宝叔一开盖众人就受不了了,嗷嗷叫着过来排队了。
    罗锋没有排队,而是骑着摩托车,把仓库周围仔仔细细观察了一个遍,甚至还去了一趟很远的地方,找寻第二个合适的居所。
    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热汗。
    这时,罗灵素端着一大盆肉菜送到了他的面前,唯独没有馒头:“吃吧,给你开小灶,不给你主食了!”
    “嗯,我不客气,素素姐!”
    罗锋说着就端起了大吃起来,“哦?谁的手艺?好吃啊!
    这羊排太香了!
    这牛肉炖得太烂呼了!
    太带劲了!”
    宝叔大笑道:“我的手艺还行吧?我以前在部队里当伙头兵的!”
    “叔,你这手艺能开饭店了!”
    罗锋远远地冲着宝叔竖起了大拇指。
    “唉,谁又说没开过呢!”
    宝叔说完,就端着一大碗菜走了过来。
    “宝叔,辛苦了!”
    林然递给了宝叔两瓶啤酒。
    看着林然,宝叔不由叹了口气,道:“我大女儿跟你一般大,可惜,死在这个真实吃鸡里了。”
    “叔,对不起啊!”
    林然连忙道歉。
    “跟你有啥关系呢,又不是你杀的。”
    宝叔大咧咧一笑,“那天让锋子救下的,是我小女儿,今年才十八。
    我大女儿,就是被个流氓给祸祸死的。”
    罗锋顿时攥紧了拳头:“畜生!”
    宝叔拿起了啤酒,喝了大一口,道,“锋子,人生无常。
    你知道吗?我活着的时候,春风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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