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顾瑾的纠缠
早晨到了律所,赵主任交给宋欣妤一个简单的案子让她接手,代理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还款100万。
上午宋欣妤去见了原告赵女士,了解案情。
宋欣妤了解了案情之后,问道:“赵女士,您的相关证据带来了吗?可以给我出示吗?”
赵女士面有难色,“证据是有,可是不能给别人看。”
宋欣妤觉得怪异,看到赵女士的神情,也不坚持,“证据不能给我看,这很难办。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就没办法顺利的进行诉讼。”
顿了下,宋欣妤问道:“证据可以向法官出示吗?”
赵女士摇摇头。
有些为难的开口:“也不可以。”
这是宋欣妤过了一年实习期后,接的第一个案子,完全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奇怪的委托人。
宋欣妤小心的开口问,“赵女士,您是不是不信任我?如果是这样,您可以换律所其他律师的。”
赵女士赶忙解释,“不是这样的,宋律师我现任你,可是有些事情不想被其他人知道。
您只管帮我打官司,结果我自己承担。”
听到这话,宋欣妤心下有了数。
送走赵女士后,宋欣妤把这些情况告诉了赵主任,并且告诉表示一定会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只是不能保证官司一定会赢。
赵主任让她安心做事,其他的不用担心。
证据交换、举证质证的时候,出乎意料,赵女士不但没有给宋欣妤看证据,而且没有给法官出示证据,仅仅同意给被告看证据。
宋欣妤虽然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可是面对史无前例的这种情况,心中对证据还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被告看到证据后,只向法官承认借款20万,而赵女士主张40万元债务。
法官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还款25万,并且当场交付。
这个结果虽然没有达到赵女士的预期。
但是赵女士很满意,多次感谢宋欣妤。
宋欣妤回到律所,发现桌上多了一大捧玫瑰花。
徐萌兴匆匆的走来,告诉宋欣妤有人送花给她。
送花的人仅仅说花要送给宋欣妤,却没有说谁送的。
花的包装里也什么都没有。
见没有什么八卦可看,徐萌有些恹恹的回去工作。
宋欣妤想了想觉得花是顾益珩送的,便把花摆到书旁,看着花露出幸福的傻笑,想着下班后去见顾益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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