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门·莫里斯眼睛一亮:“真的,这个还靠点谱。”
    牛大祥本来听要所有手机放到一起PK,其中好包括水果和大诺基。
    他的信息立刻就不足起来。
    毕竟他的蛤蟆金刚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科技含量的山寨货。
    谁知当鲁门·莫里斯说的是大电量时,他的自信瞬间就来了。
    等唐兵说完,牛大祥立刻道:“打仗用导弹激光,手机用蛤蟆金刚。
    我的蛤蟆金刚搭在了电量为3.8万毫安的超级电池。”
    此话一出,所有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3.8万毫安的超级电池……简直不可思议。
    谁知牛大祥又道:“不仅如此,蛤蟆金刚在系统上也做了优化,删掉了大部分的无用功能,只剩下最基本的时间、日期等等。
    当然,那些删掉的功能是可以随时在应用商店下载的,不会因为删减使手机性能降低。
    而经过这一系列的优化,蛤蟆金刚的功耗更低,续航能力更强。
    我做过尝试,在屏幕亮度中等的前提下,一天按照10小时计算,可以畅玩五天。
    待机的话,一个月没有任何问题,极限状态甚至可以达到三个月。”
    说完,他将手机递给鲁门·莫里斯。
    鲁门·莫里斯看着手上的微型板砖,忍不住惊叹道:“oh,我的上帝!”
    他开始认真体验。
    蒂姆和史蒂芬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会被某个杂牌机吊打。
    蒂姆哼道:“电量大又怎样,这个缺陷完全可以用充电宝弥补。
    只要多购买几个充电宝,并随时充满电,根本就不是问题。”
    史蒂芬也点点头,看蛤蟆金刚的机身全是鄙夷。
    仅为了续航就把手机搞得比自己的大诺基还丑,除了脑子抽筋,他想不出牛大祥为什么这么做。
    但鲁滨逊却没有说话,显然他更相信自己的金牌销售。
    鲁门·莫里斯玩了一会,抬头看向牛大祥:“这款手机太棒了,我很喜欢。”
    说完他看向史蒂芬:“蛤蟆金刚的造型在你看来的确夸张了点,但我认为反而更好。
    在非洲,所有勇士出门都喜欢携带两件武器。
    一个是石头,另一个是木棍。
    这款手机完全可以取代石头,手机石头,很不错的创意。”
    牛大祥立刻道:“谢谢夸奖。”
    鲁门·莫里斯又道:“我当然知道充电宝可以弥补电量的不足。
    但充电宝也有它的弊端,携带不方便,当然,更重要的是不够炫酷。
    否则我也不会提出一定要大电量手机了。”
    鲁滨逊点点头,示意第二个金牌销售提问。
    这次站出来的是位女性:“大家好,我叫格蕾丝·伊娃,现在在加纳工作。
    和鲁门·莫里斯的要求不同,我认为一款手机能否热卖的重点是信号。
    众所周知,在非洲,手机信号极不稳定。
    所以一款信号接受能力强的手机,绝对是一大卖点。”
    说完,她看向蒂姆:“蒂姆先生,我记得水果手机的信号接收问题一直被人诟病吧?”
    傅松在旁边看着表情尴尬的蒂姆,他没想到这位格蕾丝·伊娃说话竟如此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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