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版权争起下求收藏推荐 (第3页)
集雄社这群家伙居然看不起我们,哼?!”
“没办法,毕竟我们名气和底蕴还是很不够。”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难道版权都在集雄社手上?车田呢?”
“车田的版权早就卖给集雄社了,集雄社拥有圣斗士的一切版权。”
“额。”
“不过经过这两天的事情,我有一个新想法。”
“纯粹个人意见,以后还有可能被骂,但也解决了版权问题。”
王楠谨慎的说道。
“王兄请说(表哥请说)。”
张言志和苏碧童两个老板都是点点头看着王楠,等待他的答案。
而陈大美女又开始沉默了,她拿出纸笔来开始做记录。
“动漫同人作者对自己的同人作品是有版权的。
1”
“是的(的确)。”
“而如果这个同人已经获得了原著授权——”
......
“啊,我明白了!”
苏小美女再次跳了起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表哥的意思就是,迂回拿到版权!
?”
“恩?难道是——”
张言志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来,可他其实什么都不知道,这家伙还真能装x啊。
“要拿圣斗士冥王神话2的版权吗?”
“恩,没错,不过不光是冥王神话,还有圣斗少女翔3等授权同人。”
“这些授权同人不但价格比较便宜,也容易获得,今天我可以试试跟大霓虹的春田书店联系。”
“授权同人的再授权——”
1无论同人作品是否侵犯了原作,只要他在原作上做了创新,它就是有版权的。
举个极端例子:一个小偷偷了钱,你再偷小偷的钱,你就是侵权犯罪了。
当然小偷偷了别人的钱,也是侵权犯罪,但那是另算的案子了,跟你偷小偷的钱没有关系。
2《圣斗士冥王神话》是指日本漫画家车田授权,手代木绘画的漫画。
讲述243年前的上一届圣战。
版权在春田书店。
3《圣斗少女翔》是指日本漫画家车田正美授权,久织粽子绘画的日本漫画,于2013年7月19日在春田书店发行的月刊上展开连载,主要描述照顾和护卫女神雅典娜的“圣斗少女”
的故事。
(目前还在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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