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也不允许啊,这是动用私刑啊。
    正想着怎么说,柳怀宁看好菜单了,叫小二点菜。
    江婉听柳怀宁说了五六个菜,赶紧拦着:两个人吃不了。
    就这还又加了一个柳怀宁说是必须尝一尝的烤肉。
    柳怀宁叫跟着的管家安排侍卫和婆子丫鬟都去吃饭,屋子里就剩下柳怀宁和江婉。
    约好的钱娜这时也该到了。
    钱娜来了,一身骑装,浅蓝的一套,可惜裤脚上一块污渍,明显的摆在那里。
    进来钱娜就抱怨:“西市真不能来了,这些人都不长眼睛的,开了门一盆洗了猪下水的脏水就泼出来了。
    看看,就泼我新裤子上了。”
    “那你叫他陪啊。”
    柳怀宁道。
    “赔什么?我这一身料子还是宫里的东西,是我姐从东宫里送出来的。
    赔?把他一家子卖了也赔不起。”
    钱娜道。
    “那就算了?也不是你的风格呀?”
    柳怀宁问。
    “那可不能算了。
    我抽了他几马鞭。
    这口气得出了。”
    “那你就不对了。
    他搞脏你衣服应该赔,但你打人可是要吃官司的。”
    江婉不赞同道。
    “你问问他是想挨两鞭子还是想赔银子?”
    钱娜笑了。
    正说着钱娜家里的人送了干净衣裳过来,钱娜就去了边上的屋子换衣衫去了。
    江婉想着钱娜的话,觉得颇有道理,有道理但却是违法的。
    而且京城也是有规定的,这种污水是不允许直接泼洒在大门外的。
    这样是官府逮着了,是要罚银子的。
    但江婉也知道,这种规定也就是城东和读书人多的区域还能做到,平民区?
    平民区还有随地大小便的呢。
    指望这群人不随便倒污水?有点痴人说梦了。
    即使有规定,有法律,但人们不知道,或知道了也不遵守,那法律的尊严、法律的意义就没有了。
    一顿饭吃的江婉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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