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斯莫利特一家而言,哥谭市就是他们的天堂,特别是现在。
    几天前,他们动用了以往所有的积蓄,买到了重型武器,抢劫了一家类似于便利店的“交易阁”
    。
    现在,则是收获时刻。
    各种各样看上起很神奇的武功秘籍,可以把人冻结起来的能量枪,还有几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
    的药剂。
    在哥谭市,这些东西就是绝对的“珍宝”
    。
    斯莫利特一家可以用这些东西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班底,从而在哥谭市站稳脚跟,从一家外来的小混混,成为哥谭市的势力之一。
    也可以将这些东西完全出手,能够得到的钱,让他们潇洒到极致地活过下半辈子。
    “哈哈哈,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立足哥谭。”
    三个儿子的选择,显然是第一种。
    在他们看来,在哥谭市站稳脚跟,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才是他们的人生目标。
    相比之下,父母则是显得要“冷静”
    很多。
    老斯莫利特说道:“其实,我们把这些东西出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父亲,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可以拥有更多!”
    大斯莫利特大声反驳道。
    “是啊,要出手的话,我们不应该早就走了吗?”
    听到儿子们的话,老斯莫利特嗤笑了一声说道:“蠢货,我们不走是因为只有在哥谭市,这些东西才最容易出手,其它地方很难卖出去。”
    “我总觉得那个店有点问题。”
    斯莫利特夫人说道。
    她算是这一家子的情报员,白夜的分店也是她选定的“抢劫对象”
    。
    原因不用说,那家店出售的东西着实太珍贵了一点,而且也就一个傻乎乎的店员。
    不抢它抢谁?
    把事情一说之后,三个儿子就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腔“热血”
    之下,事情也就做了出来,最后也成功了。
    可是,斯莫利特夫妇总觉得,稍微有些不对劲。
    他们打听过,这家店刚刚开业没有多久,卖的又是各种好东西。
    为什么哥谭市的其他人没有对这家店下手?
    是因为来不及,还是他们做了一件错事?
    内心的疑惑,让更加老练斯莫利特夫妇觉得,还是早点把东西出手,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这个选择更加安全一点。
    当然,他们的提议被三个儿子所否决。
    作为年轻人,三个儿子显然想要在哥谭市闯出一份“伟大”
    的事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