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阳侯府很大,非常非常的大。
    人口也是很多,有侍女,健妇,家奴,护卫。
    其中家奴住在宅子的西北角。
    刘顺虽然为人吝啬,但是对家奴却是不错。
    每四个人一间房子,一日两餐,都有加肉。
    因为刘顺知道,关键时刻能给他办事的也是家奴。
    刘顺对家奴不错,家奴对刘顺自然也是忠心,迄今为止不少家奴因为帮刘顺办事断手断脚,甚至重伤死亡的。
    吴桂便是刘顺的家奴之一,他今年二十来岁,正是年轻有血气的时候,但是他却没什么大志气,反而对于目前的生活比较满意。
    生在平民百姓人家,还有饿死的风险。
    给范阳侯家做家奴,每天有吃有喝,一起出门做事的时候还威风。
    这家奴傻子才不愿意做。
    今天晚上吴桂与几个同房的家奴一起吃了饭,喝了酒就睡下了。
    酒喝的有点多,便在半夜有些尿急。
    吴桂从床上起来,打开房门走向茅房。
    这时代的茅房自然是很臭的,现在又是夏天,蚊虫也多。
    “啪!”
    吴桂伸手打了一只蚊子,嘀咕道:“不过是撒尿的功夫,便被吸走了一口血,蚊子可真毒。”
    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吴桂十分机警,当即面色一变,打算喊话。
    却被人捂住了口鼻,正打算反抗,便觉得喉咙一凉,有什么东西喷涌了出来,染湿了衣服。
    吴桂知道糟了,当然他很快便失去了意识。
    杀了他的自然是金方一伙人,而且还是金方亲自动手。
    他将手中匕首在吴桂的尸体上擦了擦,这才放开了吴桂的尸体。
    看了一眼进来的兄弟们,说道:“杀,抢,别放火。”
    “喏。”
    一众游侠应喏一声,四散而去。
    一众好勇斗狠的游侠们进入到家奴的居住地,自然是虎入羊群。
    基本上没有像样的抵抗,一众便连杀了十几个人。
    当然不会像吴桂一样悄无声息,很快整个范阳侯府便一片喧嚣了起来。
    而这时金方,王不向二人早已经率领游侠们越墙而出,走之夭夭了。
    不久后,范阳侯府灯火通明,到处都挂着红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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