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啦,我是什么人呀,堪称福尔摩斯第二嘛。”
    我洋洋得意地吹嘘道。
    “我的手机是被丁菲拿走了吧?”
    “对。”
    “这个丁菲也太不够朋友了吧,我死了,她竟然趁火打劫偷我的东西。
    哼!
    我得找个机会找她算帐。”
    小枣愤愤地说。
    小枣翻看了照片,狐疑地问:“怪了,我自杀头一天还看到了那张照片,怎么会没有了呢?”
    “我问过丁菲了,她没删。
    你想想:你最后一次看到博文的照片后,有谁动过你的手机?”
    我分析:一定有人删除了这张重要的照片,删这张照片的人,应该就是博文自己。
    小枣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就在自杀的前一天,我和博文商量自杀细节时,他曾把我的手机要过去,说是要检查一下,怕有什么隐私。
    肯定是博文检查时,发现了他的照片,就删除了。”
    “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呀,把这场戏演得滴水不漏。”
    我愤愤地说。
    我心想:这个博文虽然狡猾,但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
    我一定会揪出他的尾巴,让他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章哥,没博文的照片,线索就断了吧?”
    小枣丧气地说。
    我点点头,说:“是啊,现在,我们连博文的真名实姓都不知道,又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可谓是两眼一抹黑呀。
    妈的,这个家伙不是一般的人呀,简直具有精湛的反破案技巧,莫非他是搞公安的?”
    我沉思着说。
    “博文不象公安的人。”
    小枣否定道。
    “咋不象?”
    我问。
    “博文好象对公安人员很反感,碰到警察总是斜眼瞅人家。”
    小枣回忆道。
    “难道他犯过事?”
    我疑惑地说。
    “犯事?”
    小枣的神色有些迷茫。
    “就是犯过法,曾经被公安处罚过。”
    我解释道。
    “不象犯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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